继安徽省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后,连日来,安徽多市发布公告,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
01
关于发布淮北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资料图】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淮北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途径及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为确保问题线索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五)各县区负责公布本辖区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淮北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7日
02
亳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示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近日,我市卫健委、公安局、审计局、市场监督局、医保局、省药监局第二分局等6个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线索,特设立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并予以公示。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各单位举报电话和邮箱
03
宿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
04
阜阳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
为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集中整治期间(从即日起到2024年5月31日)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
注:1.举报通道反映情况要以事实为依据,提倡实名举报。
2.举报通道主要受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来电来信。
3.不属于集中整治受理范围的问题,请按相关规定处理。
阜阳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7日
05
关于开展淮南市医药领域
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的公告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淮南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期间,为方便人民群众举报线索,特设立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举报电话、联系信箱、电子邮箱。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一)举报电话:0554-6674851;
(二)联系信箱:淮南市洞山中路16号淮南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受理举报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淮南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0日
06
滁州
关于公布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线索举报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方式
(二)邮寄信件方式
滁州市清流西路246号(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医政科),邮编:239000。
(三)电子邮箱
(四)来访接待地点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02室(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三、相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二)为确保问题线索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三)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4日
07
六安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
08
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现将我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内容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问题。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问题。
三、举报途径
四、有关要求
1.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提倡实名举报,希望举报人提供真实联系方式,我们将对从各种方式收集到的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材料力求详实,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
4.举报人要如实举报,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各县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由各县区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公布。
马鞍山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7日
09
关于公布铜陵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铜陵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等事宜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问题。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三、举报途径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为确保问题线索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五)各县区负责公布本辖区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6日
10
关于公布池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池州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等事宜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内容及途径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三)为确保问题线索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五)各县区及九华山风景区负责公布本辖区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5日
11
关于公布安庆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安庆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途径等事宜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问题;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三、举报途径
四、相关事宜
(一)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各县(市、区)负责公布本辖区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安庆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7日
来源:安徽网
编辑:李梦祝
责编:左开勋 何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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