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7日,山东省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举办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方式,宣传解读《条例》等信访领域法规政策。
据了解,在普法宣传工作方面,目前山东累计组织开展教学培训近1300场次,参训人次近7.5万,并开展宣讲活动38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万余人次。除此之外,山东省还开展了网络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吸引近10万人次参与。
为完善配套措施,山东对80件省级信访工作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甄别,逐一明确继续有效、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形成完善《条例》配套政策措施清单。截至目前,已废止27件、修改12件、新制定13件。
今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自实施以来,山东省建立了地方党委定期研究信访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五级书记抓信访”等工作制度,省、市、县、乡全部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中央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2022年,山东1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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