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60多年前,时任美国总统肯尼迪就预言:“谁控制了太空,谁就控制了地球;谁控制了空间,谁就控制了战争的主动权。”当今世界,太空已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关键领域,现代战争所有军事行动的背后,几乎都有太空力量对抗的影子。在国际安全局势复杂多变之际,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和军事斗争形势变化,紧盯科技之变、战争之变、对手之变,高度关注太空军事法律斗争新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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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西方加速打造太空军事同盟,抢夺太空国际规则主导权意图明显
在国际社会,谁掌握规则,谁就掌握主动。美西方多国凭借太空技术优势,深化太空军事合作,企图主导全球太空规则的制定。
一是把持太空国际规则制定权。长久以来,美国习惯于拥有压倒性的全球霸权和绝对优势,一直推行“主导太空”战略,声称必须由其领导太空行为规则的制定,推出一套“适用于世界各国的太空行动规则”,并加快构建由其主导的北约太空军事同盟体系。2022年2月,美、英、法、澳、加、德、新七国共同签署《联合太空作战愿景2031》,意图以美国标准和最佳策略来塑造太空行为准则,达到“名正言顺”推进太空军事化的目的,这也反映出美国希望重塑太空秩序的强烈愿望。俄乌冲突发生后,美国发动盟友中断同俄罗斯的航天科技合作,对俄航天产业实施制裁,限制俄太空技术发展。美国所主导的各类太空军事同盟和规则制定都将中俄排除在外,试图挤压中俄在太空领域的发展空间,严重影响太空和平以及国际战略稳定。
二是抢先编纂太空军事行动手册。由专家学者编纂行为手册已成为新兴领域塑造规则的重要形式,《国际军事空间行动法伍默拉手册》就是由英、美、澳等国多所大学赞助的一个国际项目,旨在制定适用于太空军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另外,在加拿大政府支持下,由麦吉尔大学牵头,多国专家正在编撰《适用于外层空间军事利用的国际法手册》。类似手册虽然只是非官方的学术成果,对主权国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国际规则不明确的现状下,手册对太空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价值。可以肯定,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之争是太空军事法律斗争的长久趋势。
美利用国际规则灰色地带,以“弹性太空”政策拓展军事行动空间
目前,国际社会主要有5项涉及太空监管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作为“太空宪章”的《外层空间条约》确定了太空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太空军事行动的基本依据,但这些条约均制定于上个世纪,已严重滞后于太空技术的发展,本身也存在不少漏洞。比如,对“太空和平利用”“太空武器”等关键概念未作出清晰界定;虽然禁止在太空部署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但并未明确禁止粒子束武器、激光武器等非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太空的使用;在现代战争更加依赖太空系统支撑的情况下,条约对太空或太空物体的军事利用不置可否,更未涉及从地球对太空物体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问题,这些都导致大国在太空有较大的运用回旋余地。
美国利用太空领域的监管缺陷,修改甚至不惜破坏其主导的太空秩序。据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宇航研究小组统计,目前每周至少会发生1600起美国“星链”接近航天器事件。2021年,“星链”卫星先后两次靠近中国空间站,这种无视国际条约义务的恶意会合与临近操作,不仅对空间站航天员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不排除是对定向变轨技术进行测试,为后续实施反卫星攻击做准备。美国一方面声称推动国际社会建立负责任外空行为准则,一方面利用国际规则灰色地带为其恶意太空行为开脱辩解,这种不负责任、双重标准的霸凌行径,必须受到国际社会的坚决反对。
一直以来,美国灵活实施“弹性太空”政策,模糊军民界限,将民商实体拉入太空军备竞赛,以应对动态变化的太空安全风险。2022年4月发布的《太空司令部商业整合战略》更是指出,美国利用商业卫星提高军方太空域感知能力。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的星链计划就是其掩军于民的太空项目,一定程度上推动美国实现了太空军事战略转型。俄乌冲突中,美国有意模糊军事与非军事行动之间的界限,避开与俄罗斯的正面军事冲突,利用星链卫星为乌军事行动提供全方位信息保障和情报支持,以应对军事法律斗争的复杂性。实际上,在规则“灰色地带”展开战略博弈与对抗,保持行动意图、能力和手段的模糊性,同时规避规则束缚,防止事态失控、意外升级,是美国适用国际法的惯用策略,也是美国实施混合战争、推行“联合全域作战”的重要方式。
面对大国加紧建设太空军事力量与作战规则,武装冲突法面临严峻挑战
自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每届政府都出台国家太空法规政策,为发展太空军事能力和争夺太空主导权提供一整套“工具箱”。在正式成立独立太空军之后,2020年1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发布新的《国家太空政策》,公开承认太空战的可能性,将太空界定为新的“作战疆域”。2020年8月美太空司令部司令雷蒙德签发美国首份太空军作战条令《太空力量》,11月发布《太空作战规划指南》,美军参联会则发布修订版《太空作战》条令。受此影响,英国、法国、德国等多个北约成员宣布成立太空军和太空司令部,积极备战太空。太空军事行动从战略支援向冲突对抗拓展,使太空安全威胁日趋复杂严峻,也对武装冲突法带来实施困境。
困境之一,太空领域如何适用国际人道法和禁止使用武力规则。1991年的海湾战争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天战”,开创了利用太空力量赢得战争的先例,也带来了法律适用的难题。比如,禁止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在何种程度上适用于太空?如何判定“太空武力攻击”或“太空侵略”“太空自卫”?如何坚守不在太空发生冲突甚至战争的底线?等等。虽然目前各国并没有直接在太空爆发大战,但大国围绕着太空主导权的争夺,以卫星打击战为主要形式,大力研发包括能将激光束射向遥远目标的轨道镜、摧毁卫星电子装置的电磁脉冲武器、以及摧毁大型卫星或导致其失灵的微小卫星等各种先进太空设施。太空设施的多重用途,使得太空作战的手段方式、攻击目标日益模糊化,即使采取欺骗、干扰、致盲等“软杀伤”手段,由于太空高远位置以及攻击行为的隐蔽性,也很难用证据加以证明,而对卫星星座的动能攻击会产生何种人道灾难,更是令人无法想象。
困境之二,如何界定运用太空力量进行的军事干涉。传统军事干涉是以提供武器装备、情报,帮助训练军队,派遣军事人员指导作战等为主要内容。而太空疆域广阔,力量位置高远,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之外。近几次战争中,美国以太空军事实力为后盾,以提供信息支援的非交战方式对其他国家进行干涉。与直接派遣武装力量进入他国领土相比,前者是侵略,而后者在法律上无从辩驳。实质上,运用太空力量进行干涉也是军事干涉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已经对国家主权维护带来极大的挑战。
全球太空军备竞赛更加激烈,当务之急是尽早达成太空军控条约
在美国的太空政策刺激下,大国争相出台扩张性太空战略,推行“太空军事化”计划,太空军备竞赛正愈演愈烈。可以说,太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成为当今太空安全面临的最主要威胁,尽早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太空军控条约是大多数国家的政治共识和共同意愿。中俄两国从2002年就开始在日内瓦裁谈会推动防止太空武器化并提交相关草案,但遭到美国反对。2017年,联大通过决议,成立防止太空军备竞赛政府专家组,讨论防止太空武器化国际法律文书的实质性要素,但美国以定义难、核查难等为借口百般阻挠,导致讨论迟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4月,多国专家组所制定的防止太空军备竞赛最终国际法律文件也因美国的阻挠而流产。值得庆幸的是,2021年12月6日,联合国大会全会高票通过联大一委提交的“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决议,并指出应达成防止太空军备竞赛条约。
美国一方面强调,任何军控协议或武器限制规定不能削弱其为实现国家利益而进行的研究、发展、测试、作战或其他行动的权利,拒绝制定约束其太空军事行动能力的国际法,拒绝太空军备控制倡议。另一方面又认为,近年来其对手正大力发展反太空作战能力,直接影响美国核心利益,提出要制定公平的、可有效核查、能促进美及盟友安全的太空军控条约,建立保护太空资产和卫星发射等太空“行为准则”。美国现阶段反卫星武器试验目标已经完成,为了保持优势,2022年4月18日,副总统哈里斯宣布美国将停止进行直升式反卫星武器试验,并寻求推动国际社会建立负责任太空行为准则。实际上,谈判达成太空军控条约是国际议程的当务之急和优先任务,与太空行为准则也不矛盾。美国及盟友绕开太空军控谈判,代之以“负责任外空行为”议题,避重就轻,模糊焦点,转移国际注意力,对此,国际社会必须有清醒认识。
在动荡不安的国际格局中,掌握太空军事法律斗争的主动权
见风险始能安定,知忧患方得长久。当前,太空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日益增多,爆发太空冲突的风险不断加大,这需要我们保持强大战略定力,积极作为,在动荡不安的国际格局中牢牢掌握太空军事法律斗争的主动权。
一是积极推进联合国框架内的太空立法工作。支持联合国制定新的太空条约、太空行为准则,修订完善《外层空间条约》,确保立法进程的广泛参与性、公正性和包容性。二是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合国主导的太空军备控制进程。找准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平衡点,持续推动国际社会缔结防止太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的法律文书,严防太空沦为新的战场。三是从国际法层面加强太空危机管控。推动国际社会构建应对近地小天体的监测与管控机制,就进一步制定和执行负责任太空行为准则以及减少对太空误解和误判的风险提出我方的立场观点,提高太空危机管控效能。四是积极应对大型卫星星座发展对国际空间法带来的新挑战。美国大规模低轨星座发射计划,不仅涉及恶意抢占低轨资源,还对主权国家信息安全和信息监管带来巨大挑战。对此,我们必须提前做好法律应对,尤其是充分预判和评估国内外卫星互联网新型业务模式可能造成的安全影响,加强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研究,制定可行可靠的反制方案、应急预案等,提升快速处置能力。
(作者:毛国辉、高娜,分别系国防科技大学教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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